不過,對於今次周官的判決,一眾行家反應就很不同了。平時歡迎這類型判決的行家就擔心,判決會否令司法受到更大的官方壓力,甚至干預?行家們更會憂慮,今次判決會否對周官的仕途有重大影響?有人更會苦笑地問,周官會否被送去勞改?至於反對判決的行家,就私底下真的是跟隨左報批鬥周官及其判決的口脗去評論情况,然後說要怎樣規管、改革司法。
公眾對司法信心會否動搖?
法律界普遍對於司法人員和判決的態度有這樣大的改變,實在令人擔憂。無論政見、對法律體制看法是如何的行家也好,大家好像都對司法獨立、法治等核心價值失去了一點兒信心。這個因素,再加上有些法律界人士都認為現在已經是可以向法官「開刀」的「開放季節」(open season)時,公眾又會否對司法能否無懼地不偏不倚判案的信心開始有動搖?當大眾有這種看法,無論是中港兩地或國際商界與投資者,又會否對香港的法制有所懷疑,影響他們在港投資、在港訴訟、在港仲裁、用香港律師與法律草擬商業協議的意欲?
近期,無論是政府或個別法律界人士與團體,都在大肆推動香港律師在大灣區開辦公室和執業。我完全同意香港經濟命脈(包括香港法律界的商機)是與內地經濟(包括大灣區)有緊密關連的。就此,問題從不是香港法律界是否應該透過內地經濟體系找商機,而是怎樣才能有效地拓展這商機。
回看自己認識很多業界內多年來「跑大陸」的律師行與法律界人士累積了的經驗,要在內地開啟業務是很大的人力、物力投資,如果能在約10年內開始回本已經算是很好的成績。試問有幾多家律師行能為了等待遠遠將來的利潤而承受那麼多年的虧損?另外,對於那些選擇嘗試拿內地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來說,其律師公開試及格率甚低,而及格後都在人脈、文化上比內地的「本地薑」律師遠遠輸蝕,難以分一杯羹。就算是能在提供內地法律服務上站得住腳的香港律師,都會發覺當地律師收費甚低(而大灣區比起北京、上海等還要低),在利潤上,比起提供香港法律服務,往往是事倍功半。
因此,多年來透過與內地經濟緊密關連而賺到錢的香港律師,都是靠做內地公司來港上市和相關的監管機構調查工作、用香港法律草擬商業交易文件、在香港法院進行訴訟,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以香港法律處理仲裁等工作。這一切的共通點,就是香港法律界、公眾,與中外投資者對香港法治、司法獨立的信心。這信心一旦被動搖,上述一切香港法律界能提供而又有利可圖的執業範疇都會化為烏有。
要維護法治 捍衛司法獨立
然而,香港法律界最根本的業界利益,就是法治受到維護、司法獨立受到捍衛。當這一切被威脅時,任何其他企圖為香港法律界謀商機的措施都難以發揮作用。對於一切能讓香港律師在內地(或任何其他地方)拓展業務的措施,我都認為是值得支持與考慮的。不過,在當下大環境下,政府與法律界團體、人士最需要為法律界「保飯碗」而做的,就是堅定地勸止一切令大家對香港法治與司法獨立信心動搖的舉動、言論、措施,好讓香港法律界在業務上能在紮實的根基下連結內地、面向世界。
(作者按:以上是筆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他所屬的律師行或團體)
作者是執業律師
November 25, 2020 at 08:2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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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最根本的業界利益(文:任建峰) (09:00) - 20201125 - 文摘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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